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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者要求接受采访,派出所救人后要对其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02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王杭徽)“我要跳楼了,你们过来采访……”昨天上午9点左右,一男子为讨要失眠损失,爬上工作单位的阳台,扬言要跳楼。此前,他一一拨通媒体的电话,要求记者到场采访。虽然经民警、记者和该单位领导的再三劝说,跳楼者始终不肯走下阳台。直至中午11时35分,宁海路派出所副所长黄元祥趁其不备,才将其拉下阳台。

  跳楼者:索要失眠损失

  上午10点,记者赶到上海路与汉口西路交叉口处。跳楼男子坐在西北角处一幢大楼的6楼阳台窗户上,楼下围了上百群众,路边的门面店全被挡住。两辆消防车停在路边,数十名消防官兵在马路上铺了救生气垫,交警在路口疏导交通。据了解,跳楼者是南京威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此时,跳楼者正坐在该公司会议室的阳台上与民警交谈(如图,南京日报记者姚远摄)。跳楼者说,他已经两天没睡觉了,公司不给他补偿,因此要跳楼。

  公司:跳楼者在无理取闹

  10点15分,在跳楼者的要求下,记者进入该会议室。跳楼者自称姓袁,安徽淮北人。上月29日该公司在为燕子矶变电站施工时,他受到了惊吓,已经很多天没睡觉了。该公司经理赵小明介绍说,当天袁某在施工中,违规坐在一根380伏的高压电缆上,致使电缆脱落,触地时,产生强烈的放电现象,造成严重损失。随后,公司让袁某在家反省。赵小明说,早晨公司通知袁某上班,袁某却要求公司给他因受惊吓导致失眠作出补偿。赵小明说,当时他就觉得袁某在无理取闹。拒绝后,没想到,袁某却爬上了阳台。对于赵小明的话,袁某没有否认,只是强调他不知道电缆有电,所以受惊失眠,公司要赔偿。

  谈判:苦劝两个半小时无果

  在袁某的要求下,赵小明、民警和近20名记者开始一起与其谈判。经过反复争论,袁某提出自己要求:公司要给他去做心理检查;在医院治疗期间工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赵小明答应了袁某的全部要求。但袁某仍旧不肯下来,就当民警准备靠前解救时,袁某突然将身子挪到窗外,引起一片惊呼。5分钟后,在记者劝说下,袁某重新坐回到窗台上,并点上一根香烟。11点35分,正当袁某专心面对镜头的一刹那,黄元祥副所长一伸手,将袁某拽了下来。

  派出所:跳楼者面临治安拘留

  黄元祥接受采访时说,袁某为了索要失眠损失,采取跳楼的方法欠妥。另外,在解救过程中,不管是其所在单位还是记者,都在帮袁某解决问题,但袁某却在故意拖延时间。袁某坐在窗台上持续2个半小时,致使现场交通和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同时还占用了大批警力和救援设备,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昨天下午记者从宁海路派出所获悉,派出所已决定报请鼓楼公安分局,对袁某予以治安拘留的处罚。(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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