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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翻供:我是替人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47 沈阳今报

  案件回放:2001年8月22日夜里12点,沈河区北二经街附近响起两声枪响,22岁的少女邵菁末离开了人世,同时倒在血泊中的还有她的朋友周虹和男朋友刘忠凯。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潘绍国被抓捕归案。芦松伟在逃。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昨天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对潘绍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审理,涉嫌开枪打死、打伤三人的潘绍国当庭翻供:“我没有开枪杀人,我是替芦松伟顶罪的
。”司法鉴定两枪打中三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司法鉴定,作案枪支是一把打钢珠霰弹的五连发猎枪;邵菁末因身体多处中弹,体内多处脏器破裂,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周虹身体多处中弹,住院治疗好几个月,目前仍有部分钢珠没取出;刘忠凯臀部中了一弹,但不构成伤残。

  公安笔录是我开的枪

  “芦松伟是我朋友,那天晚上小伟在他哥家的小卖店看到那个女孩,就过去拍人屁股,那丫头叫来男朋友,被小伟打了。他们去医院之后小伟不解气,借了一把猎枪,叫我来和他们‘算账’。当晚12点左右,他们从医院回来我们冲了过去,我照着他们就是两枪,完了我们都跑了。”

  庭审翻供是我顶的罪

  沈阳中院一审判处潘绍国死刑,潘上诉后省高院发回重审。

  昨天,沈阳中院重审了此案,辽大法学院的500余学生旁听了庭审。潘绍国当庭翻供:“开枪的是芦松伟,我没开枪,在公安局我说是我开的枪,我那是为了替芦松伟顶罪。”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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