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棵树赔了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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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49 沈阳晚报 | ||||||||
于洪区光辉乡永光村村民李志焕种植的1000多棵杨树一夜之间遭砍伐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6月2日记者获悉,经过协商,永光村和开发商将向李志焕支付4万元的赔偿。 当天下午2时许,记者拨通村民李志焕的电话。李告诉记者,他已经与永光村的李书记和开发商孙某达成协议,对方为其支付4万元的赔偿费用。永光村李书记告诉记者,将把4万
李志焕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但是这一起毁林事件是否触犯了法律呢?于洪区林业局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该地种植了1000余棵白杨树,但其本身属于耕地,而并非林地,也就不能具有《林权证》,这就是说不在林业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本报记者高寒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