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心矿主保护伞公司副总被双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5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1日,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七台河市召开有近300名企业领导人员参加的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宣布,给予充当“3·14”事故黑心矿主“保护伞”的七台河分公司副总经理彭贵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会上,龙煤矿业集团党委再次重申,严禁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谋取私利。 彭贵才利用职权将非法矿井挂靠到国有煤矿,将国有小煤井交由其弟彭国财承包开
对彭贵才的处理,在龙煤矿业集团广大员工中产生了强烈的震动。特别是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对小煤矿生产经营中的腐败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分公司的各级党组织迅速层层召开会议,以彭贵才案件为鉴,教育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省。 (黑龙江日报) 作者:蔡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