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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60万美元竟归己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08 东方网-劳动报

  吉某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窃取储户资料,与妻子联手从银行处骗得美元60余万。日前,市检一分院起诉了这起诈骗案。

  吉某现年27岁。2001年3月,仅有职校学历的吉某进入了某大银行担任保安工作,一年之后公司领导破格提拔吉某到柜台担任接待员。天天看着大笔大笔的资金从自己手中进出,吉某逐渐心态失衡。

  2002年10月,吉某偶然看到了一个叫李萍(化名)的客户资料,该账户中有一笔10.5万美元的定期存款。吉某悄悄将客户李萍的资料全部记了下来,并且还用手机将客户签名拍成照片。回家后,吉某让女友林某“苦练”客户的签名,有写得不像的地方就“悉心指导”,直到林某的签名练得几可乱真。接着吉某就用150块钱做了一个“李萍”的假身份证,又唆使林某到另一家银行开了个也叫“李萍”的同名账户。

  万事俱备,吉某就开始实行他的“妙计”:他通过电脑发出转账通知,由林某伪造李萍的签名,将李萍的10.5万美元转移到了另一家银行的“李萍”账下,然后由吉某和林某分批将钱取出。吉某很熟悉银行的业务流程,在银行联系客户确认转账这个环节他也做了手脚,他擅自更改了李萍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这样,即使银行联系客户进行确认时,打的也是林某的电话。

  就这样,吉某和林某将这10.5万美元骗到了手,并兑换成人民币。2003年10月,吉某和林某靠这笔钱,举行了婚礼。在操办婚事的时候,吉某无意中将自己骗钱的事告诉了婚庆公司的吴某,吴某听后很感兴趣,于是,两人决定再次作案。

  再次作案的对象仍是李萍。吉某了解到,李萍的账户里还有50多万美元,他决定就动这笔钱。不过这笔钱数目比上一次大了许多,很难再用转账的方法,只能直接提现,这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吉某和吴某都不愿意冒险,因此吴某向吉某介绍了自己的一个外籍朋友,那人同意去提现50多万美元。

  这次诈骗的方法和上一次如出一辙,吉某负责制造假身份证,林某负责打电话预约提款和伪造签名,由外籍人前往银行提款。2003年12月18日,他们成功从银行提取出了李萍账户内的55万美金,然后与吉某和吴某等分赃。分得赃款后,吉某置办了一辆别克车和一套商品房。

  2004年8月,真的李萍来到银行提款,账款一核对便东窗事发。

  检察官认为,吉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银行的资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银行的声誉,还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本案中,吉某表面上骗取的是储户的资金,而实际承担资金损失后果的却是他所在的银行)。此外,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成功骗取存款而且作案后长时间没有被发现的情况,值得引起银行业界关注。案发后,银行已经重新调整了操作规范,并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加强了预防犯罪的措施。

  徐进 龚佩琳 徐玲(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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