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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礼女歌手以强奸罪获刑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28 新华网

  利用担任歌手大赛主持人的便利条件,诱骗参赛女歌手欲行不轨。6月1日,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发强,被金水区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4年春节前夕,河南省首届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赵发强利用工作之便,偷偷记下了23岁参赛女歌手李某的联系方式。今年1月21日晚上11点左右,赵发强谎称自己可以让李某试
镜,将李某约到“郑州之夜”恋歌房包房内唱歌。在唱歌过程中,赵发强开始对李某动手动脚,遭到李某拒绝。当李某愤然离去后,赵发强悄悄尾随李某,来到李某开的美容店内,强行不轨,遭到李某的激烈反抗。李某为自卫用钥匙将赵发强的左额扎伤,并大喊救命,附近的保安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将赵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发强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行为未遂,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党玉红孟慧敏(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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