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非礼女歌手以强奸罪获刑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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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28 新华网 | ||||||||
利用担任歌手大赛主持人的便利条件,诱骗参赛女歌手欲行不轨。6月1日,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发强,被金水区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4年春节前夕,河南省首届影视歌手大赛主持人赵发强利用工作之便,偷偷记下了23岁参赛女歌手李某的联系方式。今年1月21日晚上11点左右,赵发强谎称自己可以让李某试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发强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行为未遂,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党玉红孟慧敏(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