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太官司打得“精”下车摔伤告赢公交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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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3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公交车到站,车门打开,一位老太突然从后门摔下来。罪魁祸首原是放在后门口的一个纸箱。老人伤愈后,没有找放纸箱乘客的麻烦,而是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昨天,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全赔! 去年11月2日,杨老太乘上游1路公交车。当车行至鼓楼站时,她准备下车。后门口放着一个乘客携带上车的纸箱。跨过纸箱时,老太不慎被绊倒重重地摔了下去。经诊断,杨老
伤愈后,杨老太将南京公交雅高巴士有限公司(简称雅高公司)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2700多元。 昨天上午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雅高公司坚持认为责任不该己方承担:“在原告与被告形成的客运合同中,被告已经全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运输义务,在安全达到目的地后,安全下车应是原告的义务,被告不但提供了扶手,也有语音提醒。原告在下车时也看到了纸箱,只是由于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才导致了摔伤的后果,应该自己承担责任。而且,损害是其他乘客直接造成的,应该按照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予以处理。” 玄武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原告在下车过程中,由于轻信自己能够安全跨过纸箱,造成了伤害。但这种只是一般过失,并不能因此减轻被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据此,判决雅高公司赔偿原告1956.1元。 【律师观点】 这个老太官司打得“精”下车摔伤告赢公交公司 作者: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