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54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 (孙英明戴晓辉时向东)近日,市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我市是少数民族散居城市,现有52个民族。为加快民族地方发展,市政府提出了“举全市之力,扶持民族乡村发展,使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目标,确立了“政策支持、部门扶持、优先发展、协调推进”的思路。与此同时,市政府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民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市政府还十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我市多次开展了大规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并形成了每四年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目前,全市各民族群众互敬、互爱、互帮、互助蔚然成风,“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市民宗局局长张治春和正定县民宗局局长吴福全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一并受到表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