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妹摇身一变成“堂姐” 招用两名童工重罚8.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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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5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勇报道一起工资纠纷“牵”出了两名童工,锡城一家轻工公司违犯国家禁令,被科以8.5万元的重罚。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昨日介绍,经省有关部门行政复议,这一决定现已正式生效。 外来妹小曹是连云港的农家女,2003年10月跟老乡来锡打工时刚过14周岁,远远不够法定的就业年龄。可她在这家轻工公司应聘时,却顺利通过了“招聘官”的面试关,成为喷
这些童工是怎样上岗的?小曹说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是借了表姐的身份证去应聘的,录用后公司一直没跟她签订劳动合同,经常一天干12个小时。每月发工资也不用签名,都是车间主任发的。根据民工举报,该公司还招用了小徐、小马等童工。执法人员很快又确认了小徐的真实身份。这个不满16周岁的女孩与小曹是老乡,她将其姐姐在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名字涂改为自己的名字,使自己一下“长”大了两岁,可在这家公司应聘时竟然畅通无阻。 在查明该公司违法使用童工的事实后,劳动保障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对该公司处以8.5万元罚款。该公司承认使用了两名童工,但不是明知故犯,认为这是由于打工妹使用假身份证明造成的,对这一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冤气难咽”。前不久,该公司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一处罚决定。 在行政复议中,这两起非法使用童工的责任主体成为辩论的焦点。市劳动保障部门查明,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员工身份进行登记核查,也没有建立员工登记台账,管理人员拿不出小曹的任何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又怎能辨认其身份;小徐所持的人口登记卡是公安机关用计算机打印的,姓名却是手写的,涂改痕迹十分明显,真假很容易识别,但单位对此始终没有提出异议。这足以说明,该公司即使不是故意招用童工,但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只能咎由自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依法作出决定,维持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