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告“黄金假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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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30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3日消息:在遭遇到黄金假日旅行社不到两年内,在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四地4次起诉之后,携程网公开表示,对黄金假日对携程网的蓄意诽谤和名誉损害,要在法庭上讨回个公道。昨日上午,上海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携程以黄金假日旅行社对外散步诬陷、诋毁携程名誉的言辞、材料,导致携程品牌遭受极大损害,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金额50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黄金假日停止对携程的
“携程”向法庭递交了5份证据,证明“黄金假日”从去年1月以来,广泛散布携程公司非法经营等事实。其中包括北京等地驳回“黄金假日”诉讼的审判书,众多企业获奖证书以及市领导视察携程的图文,证明自己确实属于合法经营的旅游企业,并且声誉良好。 “黄金假日”认为,二者并没有同行业竞争关系,所以并不存在恶性竞争一说。他们认为,“携程”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却从事订房、订机票及旅游业务,确属非法经营。“黄金假日”还提供了一份上海市工商局于去年7月17日,因携程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从事航空客运机票销售业务,作出10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对此,“携程”解释说,这是在《上海市旅游条例》出台之前的“一个探索中的失误”。 双方罗列证据和交换意见之后,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携程”当场表示同意,“黄金假日”也表示愿意考虑。法庭将择日开庭宣布结果。 作者:周柏伊 王凤梅 (来源: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