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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恶意透支受罚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5:53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张丽 记者王丽娣)吴某利用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9994.24元,在大酒店中消费。昨日记者获悉,吴某已为自己的“潇洒走一回”付出了代价———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不但要交罚金,还被判了刑。

  据文圣区人民法院介绍,2001年4月,吴某私自用其弟的身份证在辽阳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2年2月7日,吴某在市内某酒店一次性消费透支9994.24元。银行分别于2
002年3月、10月、2003年3月向吴某及其担保人发出《催收透支还款通知书》。因为信用卡登记人———吴某的弟弟对此事并不知情,因此拒收“还款通知书”。银行工作人员向吴某催要透支款,吴某也拒绝偿还。2003年5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从2004年末到2005年初,吴某仅还款3000元,最后还是公安机关出动,才追缴了全部欠款及利息。

  文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无视国法,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当庭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且欠款已全部追回,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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