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恶意透支受罚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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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5:5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张丽 记者王丽娣)吴某利用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9994.24元,在大酒店中消费。昨日记者获悉,吴某已为自己的“潇洒走一回”付出了代价———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不但要交罚金,还被判了刑。 据文圣区人民法院介绍,2001年4月,吴某私自用其弟的身份证在辽阳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2年2月7日,吴某在市内某酒店一次性消费透支9994.24元。银行分别于2
文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无视国法,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当庭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且欠款已全部追回,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