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偷税被重罚 法人、财务主管均要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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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7: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海珠区法院日前对广州市海珠区万佳服装厂涉税违法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决法定代表人曾志强有期徒刑四年、财务主管董莉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对该企业处以偷税额2倍的罚金共610多万元。 去年6月,海珠区国税局税务检查人员对海珠区万佳服装厂依法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厂以设置两套账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税。经调查核实,该厂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经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