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首次走上法庭作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8:18 法制晚报 | ||||||||
借给朋友1万遭赖账——— 本报讯借给朋友1万多元却遭赖账,气愤的机关干部杨先生将韩女士告到法院,可他的证据也非常奇特,是一条韩女士发给他的手机短信,信中说向他借钱。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这给法官出了难题。今天上午,双方对簿公堂。
杨先生诉称,他与韩英是朋友关系,2004年8月27日,韩英告诉他需要5000元,他将钱汇给了她。之后又两次向他借钱。杨先生要求韩英还款,但韩英至今没有归还,杨先生现起诉要求韩英给付欠款1.1万元。 韩英辩称,2004年初,杨先生向她借款1.1万元,转账凭证中的钱是杨先生还给她的。互相之间没有借贷关系,故不同意杨先生的请求。 法官介绍,手机短信证据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何认定还要合议庭讨论决定。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