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艺”干事贪污“人民日报”干部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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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23:0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大众文艺出版社办公室干事庞某被诉贪污48万元一案今天有了一审结果,东城法院宣判庞某有期徒刑12年,并追缴48万元。 经查,1998年1月至2002年5月,庞某在担任大众文艺出版社社务办公室干事期间,将公款48万余元据为己有。
又讯 刘某冒充人民日报《报仁》杂志主任,涉嫌诈骗60余万。法院认定刘某诈骗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刘某曾应聘到人民日报社工作,2002年10月被解聘。后其涂改人民日报社工作证,冒充该报社干部,先后向李某索得60余万元。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