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派出所接受批评立即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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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1:0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咸阳讯 (记者 卢华程辉陈奋翔)5月31日本报以《永寿县永平派出所副所长无视公安部“五条禁令”,五民警上班期间应邀喝酒》为题报道的稿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向本报通报了这一问题的处理结果,永寿县公安局对永平派出所副所长田云停止执行职务,待市局查清有关问题后,再作进一步处理,责令参与吃饭的民警退回应承担的费用,同时全局以此事为教训开展教育整改。
本报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咸阳市公安局和永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主管领导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汇报省公安厅和本报。 永寿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从中吸取教训,教育全体民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永平派出所副所长田云被停止执行职务,要求本人认真学习,深刻检查,积极反省,待查清有关问题后,再作进一步处理。永寿县公安局党委领导成员同时下到分包基层科所队,以此事为教训,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好教育和整改工作,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