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 喜获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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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1:0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宝鸡讯 (王宝存记者杨晔)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长峰会上,宝鸡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这是我省首个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宝鸡市从2001年起就开始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先后投资6.6亿元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拆除小锅炉260多台,治理重点排污企业35个,市区集中供热率、气化率分别达到44.
据了解,作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先决条件,去年11月27日,宝鸡市已经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并于2005年4月被授牌命名。此次与宝鸡同时获得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殊荣的还有沈阳、成都、克拉玛依、库尔勒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