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避峰限时停工休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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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3:41 新京报 | ||||||||
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7月18日至8月14日期间可安排职工停工一周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在电力迎峰度夏期间,要求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在今年7月18日至8月14日期间可安排职工停工休假一周,视同企业本年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通知称,企业可自9月1日起,每周安排1天公休6天工作,以折抵集中休息的时间。企业在职工集中休假期间不得减少其工资收入。 今年4月1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05年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应对北京市夏季用电高峰,有效缓解供需矛盾,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的预控措施中,包括高温分批休假,减少集中用电的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