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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改为“批评” 新队章淡化了训诫成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7:44 新华网
“处分”改为“批评”新队章淡化了训诫成分(图)
当选为少儿委员的北京小学生袁日涉在发言。摄影/李斌

  第五次全国少代会昨审议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

  昨天,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全国少工委提出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并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队章的修改使队章既符合变化了的实际,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又保持基本内容的稳定。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时代特色和儿童特色,体现了对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尊重,进一步强调了少先队组织的正面教育。

  新队章对少先队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少先队是由中国共产党创立并委托中国共青团领导的群众性的儿童组织。根据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九章第三十八条“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中对队的性质的规定,此次在新队章第三条“我们队的性质”中将原来的“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修改为“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队歌和入队誓词写入队章

  新队章中增加了队歌和入队誓词的条款,并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早已确定并广为传唱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写入了队章。

  少先队员在入队仪式上都要进行宣誓,誓词是由共青团三届三中全会于1958年6月通过并公布的,一直沿用到今天。但这一誓词一直没有写入队章。此次少代会上,不仅增加了入队誓词的条文,并对原入队誓词内容根据当前实际作出了部分调整。誓词内容改为:“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新队章中没有“处分”

  新队章把“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修改为了“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奖励内容没变,但处分的部分做了很多修改。大会认为原队章中关于处分的规定不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教育规律,在少先队工作实践中也很少使用。于是将处分办法加以简化,突出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凸显了少先队组织的自我教育功能。

  原队章中对处分办法规定,包括“少先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以处分。处分分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等等。此条款修改后的内容则为:“队员犯了错误的,队组织要进行耐心帮助、批评教育,帮助改正。”的修改淡化了训诫的成分,增强了沟通交流;淡化了单向灌输,增强了双向互动;淡化了权力意识,增强了平等氛围。

  据了解,1954年6月1日,根据党中央的决议,共青团中央正式公布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此后曾多次修改。原队章是2000年6月3日在第四次全国少代会上修订通过的。

  入队年龄下限改为6周岁

  新队章对入队年龄做了修改,明确规定少先队员的入队年龄由7周岁改为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与此相衔接,并按照少先队“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组织发展方针,大会决定将少先队员入队年龄下限由7周岁改为6周岁。队章第十一条据此修改为“我们的队员: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大会认为,对入队年龄做这样的修改,将有利于全体少年儿童从一入学就能在少先队组织中接受教育。

  全国少工委首次增加少儿委员

  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少工委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通过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31名新当选的少儿委员也将和其他委员一样享有《工作规则(试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全国少工委是在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国少先队工作。全国少工委全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工作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全国少工委委员可对全国少工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全国少工委的工作进行监督。”第六条规定:“全国少工委委员要积极发挥在全国少工委工作决策中的作用,主动承担全国少工委确定的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基层少先队组织中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少先队员委员要以小主人的姿态,关心全国少工委的工作,及时反映广大少先队员的愿望和要求。”第八条规定:“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要与全国少工委委员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通过信函、简报、电子邮件等途径,及时向委员反馈工作信息,了解委员对全国少工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东城区东高房小学六年级学生、12岁的袁日涉也幸运地当选为第五届全国少工委的少儿委员,并在全国少工委五届一次全委会上代表少儿委员发言。她说:“我们这些少先队员委员虽然年纪小,但是我们明白肩负的责任并不小。我们是小伙伴派出来的代表,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反映他们的心声。”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张朝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国少工委增设少年儿童委员是制度化建设的一种探索,会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我们就是要让全社会感受到我们对少先队员主体地位的尊重。全国少工委今后将以适合少年儿童年龄特点的工作方式,保证他们能够在全国少工委的工作中发挥独特作用。我们一定会采取各种方式,比如利用网络,或者在暑期组织夏令营,让少儿委员在一起进行工作交流等等。”(张颖)(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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