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请客原是“桃色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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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8:4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欣然接受“朋友”邀请,不料却落进“桃色陷阱”,遭人敲诈。近日,3名“损友”分别被南京栖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 3个无业小混混:石磊、王贤锋和陈雨。2003年底,他们眼红一个姓钱的朋友近来发了一笔小财,有心“分一杯羹”却没什么借口。这天,钱某突然接到3人的电话叫他出来聚聚,还专门强调不用钱某出钱。
钱某欣然前往,对方不仅大方地请他吃了饭还喝了酒,临了还往他怀里塞了个小姐就往客房里推。钱某半推半就地拥着小姐进了房间,还没干什么呢,“朋友”突然从暗处冲出,举着照相机对着钱某和小姐乱拍一气,说:“拿1万元来给大伙儿花花,不然你老婆就等着看照片吧!”第二天,石磊等人到约定的地点等着钱某来送钱,却发现“警察来了!”赶紧“闪”。 钱某的钱没敲到,石磊等人又到处以各种理由敲诈别人,包括:威胁一个农民“多管闲事”,敲诈了800元;对一个偷拔树苗的人谎称“要报警”,敲诈3000元;把钨丝放进饭菜中,敲诈饭店老板400元等。(秋砚 毛蕾)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