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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者”被治安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9:3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徐涛)前天上午,一男子因对公司不满,爬上上海路某幢6楼阳台,威胁跳楼,后被民警救下。记者昨天获悉,该男子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据宁海路派出所教导员贺昌俭介绍,采取威胁跳楼的方式,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当天,该男子坐在窗台上威胁跳楼长达两个半小时,造成群众围观
,使现场交通和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同时占用大批警力和救援设备,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该男子实施治安拘留。

  这已不是警方第一次拘留“跳楼者”。今年春节期间,宁海路派出所辖区一男子与单位发生矛盾,威胁跳楼,被民警救下后,警方对其予以拘留。

  以往对待这种为达某种目的而威胁跳楼者,警方往往出动大批警力和救援设备,将跳楼者救下后再行调解。这样的事情处理多了,警方意识到,这种只救不罚的处理方式,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让“跳楼”成为一些人为达到目的频繁使用的手段,使“跳楼秀”越来越多。对于这种明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今后警方在施救的同时,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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