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学校印章骗50名学生 武汉开审高招诈骗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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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19 东方网-文汇报 | ||||||||
《录取通知书》和学费《收款收据》上盖着某大学的大红印章,入学后被集体安排住进了学生公寓,校方给新生们发了各科教材,《学生证》、《入户证》、《听课证》、《借书证》、饭卡等高校新生所拥有的都一应俱全。 可是,武汉某高校的这50名特殊的新生在住进学校公寓半个月,才发现学校根本没有招他们。警方查证,短短几个月时间内,王茂林、陈新这个诈骗团伙至少已骗取李某等50
2004年3月11日,陈新在广州落网,王茂林仍然在逃。这起特大“招生”诈骗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新今天在武汉受审。 去年,48岁的陈新和王茂林通过伪造校方印章、大学录取通知书、收款收据等方式实施招生诈骗。当时,陈新和王茂林赌博都输了几十万,两人谋划起如何“搞钱还赌债”。 他们得知武汉一所大学每年有5%的名额用于招收特长生的信息后,他们便以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标的名义,哄骗这些学生和他们的家长,让他们想法开来“特长证明”,同时承诺这些学生将以特长生正式录取。 他们先按每人5万的标准收费,并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毕业考试过关,就能拿学校的正式文凭。于是,他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自主招生”,伪造了该校印章及《大学录取通知书》、《收款收据》等。 2004年2月,他们“招”来的这批“特长生”有近50人集中前来武汉某高校报到入学,多数新生要求上法学院。 陈新又瞒天过海地来到法学院,对法学院领导谎称,这些学生都是网络学院校外站点的学生。法学院领导轻信了谎言,于是,开办了一个成教性质的教学班。 陈新通过该校一名副教授联系学生宿舍及插班上课,还让该校图书馆职工康某办理图书馆借书证、打印课表,还差人集中购回课本…… 2004年2月下旬,一些学生因只能听大课不能听小课而对授课老师提出质疑时,授课老师便直言相告,他们不是正规生。这时,学生们懵了,家长们闻讯也懵了。校方的证实,让他们如梦方醒。 目前,警方仅追回赃款38.6万余元。(本报武汉6月2日专电) 作者:钱忠军;梁晓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