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安全隐患职工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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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5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宁)“当心腐蚀,请您戴防护手套”、“地面湿滑,请您注意安全”……像这样的安全警示标识,将在全市生产一线2万多个岗位设立。6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了解到,6月为“安全生产月”,为了保证一线职工的工作安全,除设立安全警示外,还首次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并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 在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很多企业领导不愿意将自己单位的安全隐患
职工对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填报《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2、拨打电话22852919举报; 3、利用市总工会电子信箱发送信件,网址为: syszbhb628@163. co m; 4、到沈阳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面谈; 同时,职工也可以直接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www.sysafety.gov.cn,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31602809(白天)、31602808(晚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