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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拖欠工程款泊头建筑公司告了市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1:38 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讯昨天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泊头市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泊头市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两起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因泊头市人民政府涉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均被列为被告。

  原告诉称:被拖欠工程款共500余万元

  这两起案件的原告均为泊头市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宏大公司),被告分别为泊头市龙华小学、泊头市实验小学、泊头市教育局、泊头市公安局、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和泊头市人民政府。

  原告诉称,1996年7月,宏大公司承建龙华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约定一期工程于1997年5月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2000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之后龙华小学和市政府陆续向宏大公司拨付了部分工程款,但至今尚欠83.1万元。

  2002年7月,宏大公司承建实验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该工程于2002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尚欠工程款40余万元。上述两项工程共欠宏大公司123.6万元,其中有三分之一为农民工工资欠款。

  在另一起宏大公司诉公安局、交警大队案的庭审中,原告诉称,1997年3月,宏大公司承建公安局两栋宿舍楼,该工程于1997年10月竣工,公安局拨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至今尚欠300余万元。此外,交警大队相应工程欠宏大公司工程款共计89万余元。

  争议焦点:市政府是否应承担责任

  在庭审中,被告龙华小学和实验小学对原告所诉均无异议,公安局和交警大队对原告提出的欠款数额也均无异议。两案争议焦点均集中在市政府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

  原告认为,龙华小学和实验小学的教学楼工程是由市政府和教育局决定实施的,两所小学虽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其无能力偿还欠款,所以应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承担,因教育局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所有支出都由政府财政拨付,因此,市政府就理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外一案中,公安局与教育局情况相同,市政府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市政府代理人辩称,宏大公司分别与公安局及学校签的合同,公安局和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案和市政府无关,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两案审理中,由于市政府代理人均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声音

  包工头:躲债的日子太惨

  “当年我分包泊头市公安局宿舍楼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如今七八年过去了,公安局欠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我就给不了手下100多人的工钱,总共有100多万。如今我家里牛呀羊的都不敢养,养了也是被手下工人们牵走,毕竟人家孩子得交钱上学,老人得花钱治病。我现在家都不敢回了,日子比工人们还惨。”6月1日下午,一位沧县籍的包工头向记者大倒苦水。

  另一名姓祁的包工头当年分包了公安局宿舍楼项目中的抹灰工程,结果工程干完了,手下80多名工人的40多万元工钱却拿不到手。“俺盼着通过法律把欠俺的钱还了俺,俺能把欠工人的工资发了。”

  建筑公司:公司名誉受到影响

  “最近一次去公安局要欠款是上周,当时我找到主管副局长,可对方还是说‘没钱还’。”负责当年公安局宿舍楼建设项目的刘经理气愤而无奈。

  他说:“现在一些工人听说是给我们建筑公司干活,都不愿来,有些工人误以为是我们把工人们的工钱私分花了,为这我们没少挨骂,真是有冤无处说。”

  实验小学:学校没有责任

  “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学校不负责给建筑单位工程款。”实验小学负责人介绍说,“2002年6月份,为解决学校班容量过大,不符合国家普九要求的问题,学校、教育局及市政府有关领导开了联席会,确定给学校建教学楼。当时财政部门先后分两次共拨给学校工程款60多万元,后来就没再拨给,目前尚欠宏大公司40多万元。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克服困难尽快解决。”

  市教育局:不太了解情况

  泊头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当时实验小学和龙华小学建教学楼,这事教育局是给市里打过报告的,市建委负责招的标,但至于后来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教育局就不太清楚了,但肯定是政府从财政拨的款。

  市公安局:欠款一案已超时效

  泊头市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表示,对欠宏大建筑公司的300多万工程款没有异议,不过本案已经超过法律诉讼时效,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市政府: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泊头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他在任期间,市政府被列为被告的事情从没有过。在本案中,市政府不该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那么市政府将遵照法律程序解决。编后

  对法律的信心

  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跳楼秀事件乃至流血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以致读者视之为平常事时,这篇有关拖欠工程款,最终“民告官”走上法律途径解决的稿件,反而显得不平常起来。

  在此案开庭前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背景,据参与工程的工人、包工头及项目负责人透露,去年底,在长期要钱无望的情况下,工人们曾想去公安局和市政府门前“闹事”,但公司负责人最终还是将他们拦了下来,说服大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后工人们表示赞同,大家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如果这种对法律的信心能成为这个社会的普遍信念,那么,我们确信,由讨工钱引发的“跳楼秀”或是恶性事件必将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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