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对收送“红包”者实行公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2:1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武汉6月3日电(记者廖君、周梦榕)从6月1日开始,武汉海关将对收送“红包”行为实行公示制,以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武汉海关在严禁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的同时,还对送“红包”者进行惩戒:初次将致函其所在单位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所送“红包”的处理情况,对送“红包”者进行“告诫”,严禁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两次以上的,武汉海关将在货物查验现场、报关大厅及
武汉海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向海关单位及工作人员送“红包”的企业,将把有关情况纳入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作为业务监控的参考依据。海关关员被检举有刁难卡压、收受“红包”行为的,一经查实,海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