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驻校制已于6月1日起在辽宁省全面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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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6月4日电 (记者于力、马环宇)民警驻校制已经于6月1日起在辽宁省全面施行。 据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庆春介绍,辽宁省城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辖区公安派出所将选派优秀社区民警担任驻校任务;民警驻校的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学生上学、午休、放学期间是民警的重点工作时段。
沈阳市宁山路小学学生家长高铭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总担心孩子的安全,怕孩子在上学期间出点啥事儿,现在有了民警,我们做家长的就放心多了”。 辽宁省公安厅已经将相关文件下发辽宁省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强调,民警驻校制是一项长期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科学安排警力,将驻校民警落实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随意换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