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要罚麻先生一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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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6:2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日前,本报报道了麻先生拉自家电脑遭遇扣车一事。在经过调查研究后,西安市碑林区交通局运管站3日作出处理决定:对麻先生罚款1000元。 6月1日,来自陕北的麻先生在西安南二环一家电脑商城给自家买了两台电脑、电脑桌及电脑椅等物,在把所购之物从商城拉回去的路上,被西安市碑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执法车拦住,以搞“营运”为由扣住该车。
3日,西安市碑林区交通局运管站一位姓董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麻先生的汽车里发现了他的名片,上面印着麻先生是某公司的负责人,麻先生在笔录中也承认了这一点。同时,执法人员取证的录像中也拍摄到了麻先生的面包车中运输的电脑等物。由此认定,麻先生的行为就是“营运性质”,处罚款1000元。 对此,麻先生表示,他是想开个公司,并且也印了些名片,但一直没成行。而且他的车买回来后一直是自己出行的交通工具,没拉过货。他认为,运管部门不能凭他的一张名片等资料就认定他搞营运。相反,他确实是给自己买的电脑,还有发票为证。当天,麻先生未接受运管站的处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省交通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的证据和事实来看,麻先生这次的行为并不能算“营运”,但如果执法人员能拿出这辆车是以前就是搞营运的证据,也能作出处罚处理。否则,处罚的依据就不充分。 麻先生遇到麻烦事 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