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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室)房改的房产权归属有人 相邻权不容侵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7:12 水母网

  水母网6月5日讯

  赵先生:我在某单位工作,房改时由我儿子花了3万多元买下我单位分给我的房子,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房子由儿子一家居住,我和老伴另住。因我居住的地方要拆迁,便要求儿子将房子腾出来,但儿子一家不答应。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烟泰光远所宁宝慧:房改时的房子,应当归赵先生拥有。至于儿子出资3万多元,应当由赵先生付给儿子这笔钱,而儿子应当腾出房子给赵先生。

  学生课堂上被同学划伤学校需赔偿

  牟先生:我孩子在某小学上学,在课堂上不小心把同学划伤,而当时授课老师却不在课堂上,发生的医疗费学校是否应当承担?

  环球天地所向阳律师:学校在此事件中未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错印手机号要向机主赔偿

  刘先生:我的手机号码未经我本人同意,被别人印在他的商品外包装上,我可以让他赔偿我吗?

  中亚顺正所刘昌辉律师:手机号码未经本人同意,被别人印在他的商品包装上构成侵权即违法这是一定的,因为手机号码使用权具有惟一性即排他性,除了本人之外,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能随便使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你可以据此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丢了结婚证也能离婚

  李女士:我丈夫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我们要离婚,但我的结婚证丢失,且在婚姻登记部门的档案也丢失,我应当怎么离婚,我应当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中亚顺正所刘昌辉律师:若采取协议离婚,你们只有补办结婚证以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档案丢失无法找到,你可拿家庭的户口本证实你们的夫妻关系,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你可以到你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相邻权不容侵犯

  赵先生:我居住的小区进行旧城改造,楼上邻居与开发商及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前年,楼上邻居搬走后,拆迁公司与开发商将门窗全部拆除,造成楼上水管在冬天经常被冻裂。我因故至今未签拆迁协议,仍在楼下居住,生活十分不便。我该怎么做?

  金律通所徐永强律师: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的作法违法,侵犯了赵先生的相邻损害防免权。赵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和拆迁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将楼上邻居原有的门窗重新安上。若有经济损失,还可要求赔偿。

  婚前买的房是个人财产

  曲女士: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没办出房产证,结婚一年后才办出。请问,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世所张霞律师:这套房属于曲女士的个人财产。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这套房是曲女士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所以理应属于个人财产。但产生纠纷时,曲女士须拿出婚前出资的一系列证据:如购房合同、发票的日期均是婚前产生的,否则会有麻烦。

  未办房产证离婚时如此改房主

  刘女士:我与前夫2002年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购房合同上是前夫的名字。最近我们协议离婚,房子归我。目前房产证还未办理,我找开发商要求更改合同名,开发商不同意,我该如何处理?

  三和德通所谢光义律师:你可持离婚证及协议书同你前夫一起到开发商处及有关部门办理更名手续。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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