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买得容易维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8:4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戴刚

  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电视购物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已越来越多的被消费者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的生活带来方便。但因为是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很难在选择商品时直接、全面地了解产品性能,加之不少电视购物广告都存在夸大产品功效的问题,由此引发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近日,我市消费者公先生就被电视购物“悠”了一把,好不懊恼。

  减肥腰带使了一个月一斤没减

  家住道里区的公先生从小就比同龄人胖,25岁以后就跟气吹的一样,一天比一天发福,今年才30周岁的他,体重已经达到了120多公斤,为此公先生非常苦恼。虽然公先生试了很多减肥办法,但是收效甚微。

  今年年初,他收看到外地一家卫星频道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推荐一种减肥腰带。几位知名影星在节目中讲述了她们使用这种减肥腰带的瘦身过程。其中一位影星介绍说,使用这种减肥腰带仅一个星期就瘦了1.5公斤,连续使用了20天后瘦了3.5公斤。公先生立刻被这种减肥腰带神奇的功效所吸引。

  今年3月,公先生拨打了电视购物节目上的订货电话,购买了一条减肥腰带。三天后,邮局送来了公先生订购的减肥腰带。公先生马上按照减肥腰带上的说明书使用起来。使用了一个星期以后,公先生称了一下自己的体重,发现没有任何变化。公先生想,可能是自己的体重过胖了,不能马上见效。于是,公先生坚持按照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继续使用。

  一个月以后,公先生再次称重时,发现自己的体重居然一斤没减。公先生说:“就算我的身体过于肥胖,没有办法像电视购物节目中的那个影星一样,20天瘦3.5公斤,可是我连续使用了一个月总该见点儿成效吧!现在居然1斤都没减下来,看来这种产品真的不能轻易购买。”

  6月1日,记者拨通了这种减肥腰带生产厂家的服务电话。记者问:“为什么电视购物节目中介绍20天能减掉3.5公斤的体重,而公先生连续使用了一个月,却1斤体重也没减掉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人家(指电视购物节目中的影星)能减掉那么多体重,并不意味你们也能减掉这么多。”记者又问:“像公先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这个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没有办法。”

  其实遇到公先生这种情况的人不止他一个。消费者杨女士,去年10月份通过电视购物节目花2000多元买了一支去皱美容笔和一条减肥腰带,结果皱纹没去掉,减肥也没效果。她打电话找到该公司销售部反映情况,话还没说完就被挂断了电话。杨女士说,她的一个朋友曾通过电视购物买来一种药片贴眼皮,结果眼睛并没像广告说的由单眼皮变成双眼皮,视力反倒下降了。

  直销邮购存在诸多问题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早在2002年,就曾针对电视购物发布过消费警示。“中消协”通过调查发现,电视直销广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过分夸大产品功效。在电视直销广告中,往往通过片面夸大产品的功效来诱导消费者,有一则“增高机”的广告高喊“要长多高就长多高”;另一则推销减肥商品的广告则声称“一天减一斤”。

  违规发布广告。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电视直销广告没有明显的广告标志,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大量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宣传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未被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采用虚假的现场演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如一块巴掌大的“减肥贴”,被模特浑身上下一阵贴附演示,几乎处处都能一贴就减肥,立竿见影。其实,这些所谓的“效果演示”,通过电脑数码技术可以轻松地制作出来,根本就不是那些所谓的“消费者”的实际使用效果。

  肆意贬低同类商品。一家公司的“精华液”广告明确地说:“使用其他产品去疤效果差,多数使用后无效果。”调查表明,很多电视直销广告有不同程度的贬低其他商品的现象。

  记者在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等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等,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宣称)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距离使维权难上加难

  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佟部长介绍,在选择电视购物时,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这一情况最容易出现,他们曾经接到过很多消费者的电话投诉。通过电视购物这种形式购买的商品,售后服务一般很难得到保障,有些经营者无售后“三包”服务,即使承诺“三包”,但是因与生产商、经销商距离太远也很难兑现。此外,电视购物一般是长途邮寄或运送,运送途中商品可能受到碰撞、挤压,这样增加了产生纠纷的机会。

  佟部长还介绍,厂商被投诉后最喜欢用两招推诿消费者,一是以存在个体差异为由将问题全部推到消费者身上,二是与消费者打持久战、久拖不决。由于纠纷双方多数都处在异地,举证、检测、调解都十分困难,不少消费者往往因此最终主动放弃维权,这一现象至今仍十分突出。

  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一定要选择电视购物这种方式时,在订购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的效果,应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状况,有选择、有目的地购买所需商品;二要详细询问商家的地址、联系方式,是否有售后服务部门,以便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得到解决;三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等购货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