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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不成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15:01 东方网

  东方网6月5日消息:偷窃商店里的夹克和衬衫,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来沪的武长江,日前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3月20日下午,现年29岁的武长江在本市南京西路中信泰富广场底楼某服装专卖店内,趁营业员在与其他顾客接洽之机,从货架上窃得斯文男装夹克及斯文男衬衫各两件后逃出店外。营业员发现急忙追至门外。当武长江逃至奉贤路、南汇路口时,见仍有人紧追不舍
,于是便停下脚步从口袋内掏出一把不锈钢单刃刀,威胁说“再追,我就捅死你。”之后又继续逃逸,当他沿南汇路逃至北京西路路口时被抓获。经审理,法院认为武长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了商店价值2720元的财物,在逃跑途中为抗拒抓捕,当众持刀威胁。从法律上说,他的这一行为已从盗窃罪上升构成了抢劫罪,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作者:李鸿光 杨志洪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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