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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警示标志员工摔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15:01 东方网

  东方网6月5日消息:日前,在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调解下,一加盟店的投资公司赔偿了该民工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今后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000元。

  去年12月,孙某经人介绍到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连锁店寻找一份理货员的工作。该连锁店是由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标识、商标商号等技术,由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自行经营。 当天,孙某被安排上岗。

  并被安排在二楼住宿。可在晚上6点左右,当孙某拿着被单到二楼宿舍时,他一脚踏上了二楼的空心石棉楼板,导致其腰椎爆裂性骨折。之后因孙某与该连锁店就相关医疗费用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孙某将联华超市和贸易公司告上法庭。

  孙某诉称,该连锁店安排其住宿二楼,却未告知该二楼部分楼板为空心石棉板铺设,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以至于导致他踏空摔伤。最终在法院的细心调解下,5月30日,孙某和上海仁寿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作者:李学兵 王凤梅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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