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做家务是离婚“根源” 女儿再婚陪嫁保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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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21:03 新华网 | ||||||||
“我家女儿不会做事,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原来的丈夫离婚了。如果这次征婚成功,结婚时我就给她陪嫁个保姆!”昨天,一位老妈妈带着26岁的女儿来到南京幸福人生婚介所,希望能帮女儿找到满意的第二次婚姻。 “我女儿的第一次婚姻很短,而且很不幸福。原来的丈夫条件很不错,南京城区人,独生子,市中心有独居的商品房,家庭背景好,形象也十分俊朗。可是没想到两个人婚后的
“这次选择的对象一定要比前任条件更好,但条件好的男孩却未必会体贴和做家务。女儿离婚后,我们总结得出,双方离婚最大的因素是因为做家务活引起的,所以我们一家人经过再三讨论决定,在填写择偶要求时特地标明,会给女儿陪嫁一个保姆或给对方20万元,以解决他们以后可能为做家务而引起的家庭矛盾。”一心护女的老妈妈觉得,这样做是“吃一堑,长一智”。(何晔赵丹丹)(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