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办 帮您远离“装修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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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1:57 时代商报 | ||||||||
住宅装修中大量使用的新材料在美化家居的同时,因室内空气指标不合格而引起的装修病越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发布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引入室内空气质量概念,明确提出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的要求。规定控制的化学性污染物质不仅包括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同时列出了对人体有害的物理和生物物质。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沈阳
(小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