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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受损未报案保险公司拒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3:25 新京报

  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补偿车主6万余元修车费用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王红)一辆美洲豹撞在了石礅上,司机未报警,也未向保险公司说明。保险公司以车主无证据证明事故确实发生为由拒绝理赔。

  记者昨日获悉,在东城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保险公司同意补偿车主6万余元修车款。

  车主李先生2003年10月为新买的美洲豹牌汽车上了一年的车辆保险。3个多月后,朋友杨某将车借走,行驶到广安门时,因躲闪其他车辆,美洲豹的右前部撞上了路边的石礅,车辆受损。

  考虑到事故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受损,杨某请救援公司将车直接拖进了修理厂。

  当日,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与李先生签了车损简易确认书。车修完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为此,李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7万余元车损赔偿金和9000余元违约金。

  保险公司表示,李先生在事故发生后未报案,无法证明他所讲述的情况属实。

  案件审理当中,保险公司表示考虑车的实际损失,愿意给予适当的补偿。

  经过法官调解,李先生与保险公司自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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