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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长涉嫌强奸女护士 受害人报案后蹊跷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3:29 兰州晨报

  4月中旬,本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报料,反映会宁县中医医院院长李某因涉嫌强奸该院一位招聘的临时女护士被警方传讯,正当警方全力侦查时,受害女护士家属突然到公安局主动“撤案”。原因是李某给受害女护士家属数万元现金私了此事。事实究竟如何呢?本报记者近日赶赴会宁县,对此事进行了全面采访。

  受害人报案后蹊跷撤案 女护士向记者哭诉经过

  李某,男,1955年出生,现任会宁县中医医院院长。

  灵灵(化名),女,现年21岁,2005年1月1日被招聘为会宁县中医医院临时护士,4月12日因故离开该医院。

  哭泣请假引出“强奸”真相

  4月18日下午3时许,在会宁县某中学任教的灵灵的堂哥李老师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4月12日上午9时许,他突然接到县中医院杨书记的电话,说“你妹子怎么突然请假,请假时还哭得很厉害,你抓紧去看一下。”李老师叫上妻子向灵灵租住的地方赶去,途中又收到灵灵发来的短信,内容是“哥,昨晚李**欺负我。”李老师三步并做两步赶到灵灵的住地,叫开门后,发现灵灵披头散发,问话时只是一个劲地哭泣。李老师见此情景,只好在屋外等候,让妻子询问。一会儿,妻子出来向李老师讲述了灵灵的哭诉。

  据灵灵说:4月11日晚9时许,住家距离灵灵住地不远处的中医院院长李某突然来到灵灵门前,声称医院有事,叫开了灵灵的房门。进去后,李某先问灵灵为什么这几天没有上班,当灵灵回答自己正常上班时,李某又说,我怎么没有看见过。说话的同时,李某突然拉灭了灵灵房间的灯,扑上去将灵灵按到在床上……

  私了未成家属愤然报案

  李老师气愤地告诉记者,听到妹妹被糟蹋的消息,他的肺都快气炸了,他立即赶到中医院找到了李某,对其进行了声讨和责问。刚开始,李某对李老师的问话假装茫然不知,后来又承认了他对灵灵的强奸行为,并答应了李老师私了的要求。 李老师返回后一边安慰妹妹,一边等待李某的回话。中午12时20分许,李某打电话询问李老师“要多少?”李老师说“要30万!”李某听后告诉李老师“只能拿出2到3万元”,被李老师拒绝。

  李老师告诉记者,冷静下来后,他觉得案情重大,便将情况电话告知了远在乡下100公里以外的灵灵的父亲。当天下午8时许,李某又通过电话和灵灵的几位亲属商谈补偿事宜,双方因价钱差距太大不欢而散。

  4月13日上午,灵灵的父亲从乡下赶到了县城,听了灵灵的哭诉后,觉得女儿受到了莫大的伤害,不能就这样私了而使施暴者逃脱法律的制裁。当天下午5时20分许,灵灵在父亲的陪护下,到会宁县公安局报了案。

  李老师告诉记者,自从叔父上来后,他再就没有参与此事,他只知道李某被公安局传讯了,后来又放了,不知道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可能是私了了,但多少钱私了的他本人也说不上。

  报案第二天家属蹊跷“撤案”

  4月19日上午9时许,会宁县公安局梁局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部署对该案立案调查,对李某依法传讯的同时,到案发现场展开了全面的侦查。而令办案人员感到疑惑的是,正当警方对案件细节展开全面侦查时,受害人报案后第二天一大早,受害者的父亲突然来到公安局要求撤案,当办案人员询问撤案理由时,他告诉民警“他们是双方自愿的”。梁局长说,受害者家属主动撤案,警方不得不就此作罢。事后,民警们也听到了社会上的各种有关此事私了的传言和说法。但是“人家不告了,我们靠什么证据去支持办案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事已在会宁县城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对此事说法颇多,除了对李某的一些评论外,其中最多的说法就是“李某给灵灵家给了10万元,所以灵灵的父亲赶紧跑到公安局撤了案”,还有市民主动向记者提供了有关双方私了的线索和证据。

  灵灵家属保持沉默

  4月19日,记者驱车100多公里,来到居住在甘宁两省交界处的会宁县掌里乡某村灵灵的老家进行了采访。其父母告诉记者,灵灵因受该事件的影响,到外地的亲戚处散心去了。灵灵的父亲心情十分沉重地说:“到公安局报案撤案都是事实,撤案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觉得就此息事宁人算了,如果再把事情弄得太大,对女儿的声誉和以后的生活都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加上女儿现在本身已经压力很大,做父母的不想再给女儿添加不好的名声。”关于是否拿了钱私了,灵灵的父亲告诉记者,凭良心说,他没有拿对方一分钱。

  当记者问到,既然家里如此重视女儿的名声,为什么撤案时又要说是灵灵自己“愿意”的时,灵灵的父亲沉默了一会儿说,就这个事情本身他现在不想谈任何看法,在任何人面前也永远不想再提起这件事。

  女护士是自愿的?

  4月19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会宁县中医院进行了采访,并对当事者李某先后进行了3次补充采访。下面是李某接受采访时前后的说法:

  说法一:4月11日下午4时许,灵灵先约我说要谈谈建楼集资款的事,她约我如果办公室不方便就到她的住处去谈。晚上9时许,我到她住处去了,我们谈集资款如果交不上来,我帮她贷款,她说感谢我,一会儿,我老婆打电话,我就走了,我走时,她还主动拉我,让我再坐一会儿,我又坐了会儿就走了。当天晚上我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说法二:4月12日,李老师突然找我,气乎乎地问我是否去过灵灵住处并和她发生过性关系,我说我们只是谈集资款的事,没有其他事情。他不知为什么向我要30万,我说在2到3万之间能接受,我这样说是害怕自己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就答应了他提的条件。但是,他还不行,他们几个可能要设圈套害我。

  说法三:我现在实话给记者说,4月11日晚上我确实和灵灵发生了性关系,但不是强奸,是灵灵主动拉我上床的。当时我们谈集资款的事,她一直躺在床上,当我要走时,她几次拉我不让走,将我拽到床上,我们就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我问她,今晚的事你是不是同意,她说同意。之后,我就走了。

  说法四:我们发生了关系,当时她本人非常愿意,愿意的原因是,我帮助她解决集资款的事。我们只发生了这一次关系。

  对是否私了,给了多少钱,李某的说法是“其家属提出私了的事情后,我也同意了,但给了多少钱我确实不知道,不知道我家属有没有给。灵灵家属撤案也是我同意的。”

  当记者问到,既然你们双方都很愿意,为什么你要同意私了时,李某没有作任何回答。

  同事眼中的女护士诚实乖巧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接到很多莫名的电话,要求记者对李院长的事件不要采访和报道,并信誓旦旦地告诉记者,他们很了解灵灵,她自己并不本分,经常和他人胡乱搞两性关系,和李某也不是这一次了。

  但记者在中医院采访时,大部分职工告诉记者,灵灵2005年1月1日才来到医院,从上班至今,虽然每月只拿200元工资,但她工作非常认真,从不和外界闲杂人员来往,而且少言寡语,胆小谨慎,在大家的眼里她是个很诚实的乖女孩。对于她本人并不本分的说法,他们都表示不能相信。

  女护士向记者哭诉事件经过

  由于该案在会宁县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版本”。5月初,难以承受社会压力的灵灵在妹妹的陪护下约见记者,向记者哭诉了事件的经过,以及她和家人报案、撤案的苦衷。

  灵灵说:“4月11日晚9时许,李某敲我房门,我问清是谁后,很放心地开门让他进来。他进来后问我为什么一个月只上4、5次班,如果不想上班,他要另外找人上,我说那你找去。他又对我说,你要向医院交1万元,说了好几次。之后,他说要走了,转身走到门口,突然关了我的房灯,扑过来把我压倒在床上,将我的双手反压到后背,使我无法反抗,他就开始扒我衣服,在我的哭喊中将我强暴了。得逞后,他说你不要哭了,医院的钱我给你交上,我说我不管,他就走了。”

  灵灵说:“案发第二天,我将情况给家里说了后,等家人从乡下赶来就报案了,公安局把我出血的衣服等证据全部提走了。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自从报案后,县上很多人反复来找我父母说情。我看着父母压力大,自己压力也很大,觉得以后还要活人,就和家人去撤案了,撤案时违心地告诉警方我是自愿的。”

  说到此,灵灵伤心地哭了。她流着痛苦的泪水继续告诉记者:“这样的一个院长怎么就没有人管呢?他怎么还会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呢?我违心地撤了案,可是现在李某这个人面兽心的院长,竟然在会宁县放风说,我和他长期有不正当关系,是我勾引他的等等,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也有人说,是我们为了钱设的圈套。我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这样活在流言中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来找记者说明情况,就是想让社会正义给自己一个公道。”关于是否收钱私了的情况,灵灵说:“我家确实没有拿他一分钱。”当记者问到,是否家里人拿了钱没有告诉她时,她说她相信自己的父母,等她问问父母后再给记者回话。谈完这些情况后,灵灵还在记者的采访记录上签了字,表示自己所说都是实情。

  女护士说她压力太大了

  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给记者反映情况后几天,灵灵突然又给记者打来电话,在电话中灵灵几乎是用央求的口气说:“求你们不要报道此事了,我现在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太大了,我受不了了。这是我自愿的。”之后记者听到的只有啜泣……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将一个遭受侵害的弱女子推到了这种欲进无路、欲罢不能、欲哭无泪的境地呢?

  难道这样一起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性质恶劣的事件,真的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本报采访组 (注1:文中灵灵为化名。 注2:文中李老师、李某、灵灵说法,均是记者对其采访笔记和录音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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