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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法”一年起航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4:37 舜网-济南日报

  见习记者 郭世锋 通讯员 费伟

  一边火焰一边海水

  连日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中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机动车驾驶人是守法多了,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变化却不大,呈现出一边火焰一边海
水的局面。

  “的哥” 一年来罚单少了

  小王今年24岁,但开出租车已两年,谈及一年来的变化,他说:“近一年的罚单少了,一是新法实施后罚款标准提高,二是自己也意识到了行车守法的重要性。”

  小王进一步解释说,他在开车过程中比较守法,电子警察、双黄线、红灯不会去“冒犯”,但有时他也会冒着被罚的险,“违停”拉客。尽管如此,由于比较注意,罚单还是少了。

  小王说,不开车时,他也会像众多行人一样闯红灯、翻护栏等,对此他总结:“开车碰上这种行人肯定害怕,但行人都这样,我也就不在乎了。”

  交警 司机上车系安全带更自觉了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正在值勤的交警,他们言谈中透露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后的巨大变化。

  交警介绍说,一年来,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条例”变成“法”后,罚款额由以前的30—60元升至100—200元,80%以上的驾驶人能够理解。在交警纠违时,绝大多数驾驶人了解交警的执法程序,并能够自觉配合执法。

  驾驶人最大的变化便是“上车系安全带”,九成以上的人能成为自觉行为。这一方面说明执法力度促使驾驶人守法,另一方面说明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确实有所提高。

  司机 行人守法意识差了些

  刘师傅是我市一名公交车司机,当记者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感觉济南有什么变化时,刘师傅说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相对于驾驶人来说,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显得差了一些。

  刘师傅认为,行人交通违法有时是“明知故犯”,有时是“无奈为之”。“明知故犯”者要多宣传教育,而解决“无奈为之”者的问题,却值得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思考。要让行人守法,必须有完善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过街设施,并且不能使行人的守法“成本”过大,比如不能让行人走数百米去过天桥、或者绕几个圈去走“斑马线”来守法,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交警认为,执法过程中一直存在“行人交通违法处罚难”的问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并没有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而有太大改观,而这一现象的改善,必须靠整个社会的努力,不能只靠交警。

  面对暗礁,绕还是消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行驶现象显著减少,交通管理秩序大为好转,整个交通环境趋向良性发展。但有些问题,也不得不让我们深入思索:为什么农民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依然薄弱?为什么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能游刃有余?为什么学校周边安全吸引如此多的关注目光?为什么超限超载问题难以根治?这些问题俨然成为“交法”畅行的暗礁,是绕过去还是消除它,值得民众期待。

  农民 何时不再东张西望

  现象:5月26日,长清区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在交通参与者中最薄弱。在市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方,我们还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些进城的农民站在路口或车道边东张西望,面对呼啸而过的车辆,表现出慌张的神情。交通民警介绍说,进城的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差,对城市交通规则不熟悉,面对来往车辆容易慌乱,这些都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因素。

  交通民警分析认为,由于“村村通”工程的实施,道路一直修到了农民家门口。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加快,部分地区的农民还经历着一个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可是,道路硬件上去了,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却没有相应的提高。另一方面,生活条件和交通设施的改善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机动车,其中又以安全性能较差的二轮摩托车为主。据统计,长清区今年前5个月发生的31起死亡事故中,涉及农村摩托车的就有11起,驾驶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交警部门在对农民进行交通安全方面教育方面也花费了很大力气。长清交警组织全区交通民警进村入户,说案释法;在全区620个行政村分别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册10万余份。利用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到广场、集市、庙会等群众较为聚集的地方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资料片。据初步统计,该区一年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人数达15万人。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仍较为薄弱。

  政府部门 能否一个号子喊到底

  现象:在京福高速公路132公里至136公里(馒寿山路段)有一个长达4公里的长坡,曾被称为“死亡之坡”,自通车以来,已有50余人在此丧命。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责令整改。但因路权归京福高速,整改措施至今没有完全落实。

  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牵涉到城建、交通、公安、城管执法乃至教育等各级、多个政府部门。由于协调问题,目前还没有形成形成交通安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对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实行扣押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理,同时要求司机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到市环保局指定的复检点进行检查,复检合格后再到交警部门取回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警只能对违规司机进行口头教育,缺少有效的约束。环保部门则认为,交警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该按照现有的法规主动执法。

  现实中,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还没有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纳入学生常规教育课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对交通安全宣传也是被动配合的多,主动出击的少。

  学生 如梭车流中的弱者

  现象:在各县,由于城区学校教学质量、教学设备等都优于农村,于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到城区学校借读。在长清区有一所小学,光借读学生就达1700余名,他们都靠当地农民自发组织的车辆接送,超员问题相当严重。执法交警反映,如果在路上查扣车辆,势必影响到学生上学和放学;若放任自流,不但不能尽到人民警察的职责,还很容易使交通隐患演变为交通事故。他们呼吁,这些学校最好能专门购置接送学生车辆,一可便于管理,二可解除学生上学路上的安全顾虑。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速,不少学校在城乡结合部、主干道交叉地选址建设,道路上车速较快。这样一来,由于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正是车流量高峰时间,加上接送学生的学校班车、家庭私车还有自行车等,交叉混行,学校门口就成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段。目前,大部分学校还没有专用的停车场。

  在市区,随着家庭经济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增多,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的情形已。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由于大部分学校没有专用的停车场,逢到上放学时间,学校门口的车辆挤成一团,严重影响着行驶顺畅和交通安全。

  车主 到岸了才叫共赢

  现象: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仅在长清,从去年4月份到6月份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出动警力2310人次,检查大货车1.6万辆,暂扣大货车377辆,罚款39万元,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分子处以行政拘留者20人,刑事拘留者5人。通过整治,212辆无牌证大货车全部办理了牌证。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区结合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共查获违法大货车1608辆,各类无牌机动车154辆。

  这样的执法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城市特别是郊区的车辆超载、超限形势依然严峻,交通安全体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对违反者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但是,由于近年来运输成本的上涨、市场竞争的加剧,使部分运输车主盲目追求经济利润,无视交通法规的规定,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

  目前,建材运输市场竞争激烈,运输成本不断提高。部分运输业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疏忽甚至无视交通法规的规定。其实,从长远来看,企业追求经济利润与车辆遵法行驶发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山水集团“开安全车、走致富路”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山水集团坐落在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开山村,104国道西侧山水工业园内,拥有大小车辆近300辆。该集团主动邀请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到驻地现场进行勘察,绘制了交通安全治理图和交通安全标志牌,并建立起了职工教育活动室。在出入口安上了交通安全闪光信号灯、交通制式标牌等。这种主动换来了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换来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也换来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攀升。两年来,该集团在开山路段的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了8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90%,且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漫画/海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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