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定金,锁你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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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8: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下午2点,锁金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附近一单位停车场内有纠纷。两分钟后,接警民警赶到现场。 在派出所调解此事时,双方当事人都自称是“原告”。徐州男子王某说,他儿子在南京某大学读书,考虑到儿子有驾驶执照,就让儿子买一辆二手面包车。5月31日,儿子在南京某报纸上看到一则卖车广告,广告称新款面包车低价转让。儿子和卖主联系后,在约定的单
事后,他想想不放心,于是在当天早晨,从徐州老家赶到南京再次验货。结果发现面包车为旧款。开始,他情绪激动了点,现在想通了,只要车主退他一半的钱就可以了。而此时,卖主张某则非常气愤,他再三表示,他的面包车肯定是新款,只不过成色旧了点。 当天,王某父子要求退定金时,他也考虑对方违约属无心,答应退还500元,不想王某口不择言地说他是骗子,还用一个铁三角将他的面包车轮子给锁了起来。他现在是铁了心,决定一分钱都不退,除非法院判他输。最后,张某坚持在调解本上签字“不同意派出所调解”。 南京海浪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馨贤解释说,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写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真打起官司,王某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刘敏)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