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加强监测 名人不得以消费者形象做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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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8:54 新华网 | ||||||||
记者姚芃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近期严查的六种违法广告内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将被逐出广告市场。记者看到,一些影视明星或知名人士现身说法的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也被列入广告监测中心数据库中。 这类保健食品广告典型的违规行为表现在某些公众人物身上。这些公众人物以影视明星为主,他们利用自己在大众中的高知名度来给一些保健食品或医疗服务企业做广告。
由于公众人物在社会上具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力,如果广告中知名人士以消费者形象推荐保健食品或药品,或为医院作宣传,那么对公众的误导性会更大。 广告监管人员介绍说,任何人,包括知名人士在内都不能够以患者、专家、消费者名义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和化妆品做广告。而一般性的推荐,如我推荐某某品牌、我推荐某产品,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