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法官依法抄了“老赖”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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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9: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5月26日是河北省法院系统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第二个共同执行日,记者跟随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一个执行组对一起工伤待遇案件的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 9时30分许,记者跟随执行组一行来到了石家庄市庄南区的一个居民楼。在这里居住的梁运清是本案的被执行人。本案的执行申请人乔利强经人介绍,到梁运清负责的建筑队(该建筑队没有营业执照,为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正在工作中的乔利强
在梁运清家,执行法官首先向梁运清和他的妻子宣读了搜查令。9时40分,搜查开始。在一个女式背包里,搜到了850元现金,包内还有一本梁某某名下的存折和梁某某的身份证。存折上显示有1000元余额,并且前一天刚刚被支取了5000元。法官问梁运清存折是谁的,梁说是他叔叔的,放在他这里让他保管。紧接着,在写字台下面的抽屉里,搜出了一个男式公文包。里面有河北省鹿泉市史某某的身份证、驾驶本、4张存折和一些单据等等。据梁运清说这个包是他建筑队里的工人刚刚捡到交给他的。在未经核实前,法官先对上述物品进行了封存。此外,又在梁运清家的衣柜里面搜到了一些债务往来的单据。屋内的一台21吋长虹牌彩电和一台VCD,经梁运清确认是他自己的。法官问同来执行的申请人乔利强的弟弟乔利建,“要不要彩电和VCD抵款?”乔利建一开始说不要,然后又问法官,彩电和VCD能顶多少钱?法官告诉他,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进行拍卖。乔利建在和哥哥的代理律师商量了一下后告诉法官,彩电和VCD他们要了。 10时07分,搜查结束。除了上面的东西,再没有搜出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于是,彩电、VCD连同搜出的现金、存折等一同被带回了法院。此案的执行法官柴兴波告诉记者,搜出的850元现金他们将立即给付申请人,但是其他的存折等需要进行确认后才能处置。法院还会对梁运清做工作,让他配合执行。否则,他们还可以对被执行人梁运清做出拘留15天的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