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墙起纷争邻里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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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9:59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院墙突然倒塌,便怀疑是邻居“拱墙根”所致,于是邻里间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两败俱伤。在各自就医的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同时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李军和陈文都是黑山县新立屯镇某村农民,多年来一直相邻而居。2004年夏季,李军与陈家相邻的院墙雨后倒塌,李军怀疑是陈文在庭院耕种中将墙基土弄洼所致,因此与陈发生矛盾。8月3日上午9时,李军手持铁钎来到陈文家,与陈及其弟陈林和陈文的妻子赵华发生
2005年5月11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军、陈文、陈林犯故意伤害罪,向黑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军、陈文、陈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李军先持械到陈文家中,挑起事端,在案件起因上负有责任。故依法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分别判处陈文、陈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民事部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军及赵华的医疗费均由各自承担。 作者:李启元 记者李一红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