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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看病无单据 家属索要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罗蓉记者文艳)到医院看病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医院理应开具结算单据。近日,家住长安区的陈某将曾经奋力抢救其子生命的医院告上法庭,只因医院看病没给开治疗单据。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病人亲属最终拿回就诊发票。

  2003年11月,陈某的儿子因突发头晕、意识障碍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脑外科进行治疗,入院后经检查诊断为:自发性左顶枕脑出血,并破入脑室系统。当日在局麻下行
侧脑室外引流术,手术顺利。同年12月,陈某的儿子病情突变,高烧,处于深度昏迷当中,被送往该医院进行开颅手术。但是终因病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在给儿子治疗期间,陈某共花费6万元,但费用单据医院一直没有出具,于是他将该医院诉至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出具单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辩称,原告所述属实,但因患者治疗花费大,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现已病故。出于人道精神,他们已向患者家属给予经济补助6万元,双方就此签有协议且进行了公证,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请。经过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将陈某儿子生前在该单位的就诊发票交付原告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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