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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孤儿有了“爸爸妈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1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倪艳 通讯员 金军)领养孤儿的市民很少,而孩子们又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从2000年开始,市儿童福利院陆续有5批103名孤残儿童进入家庭寄养。福利院每月支付寄养家庭400元到500元的生活费。这些孩子生活得怎么样?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103名孤残儿童中,栖霞区靖安镇作为集中寄养点就寄养着100名;还有3名寄养在市区
的3户人家。7岁脑瘫儿吕平平,3年前刚来靖安镇时身体很虚弱,说话声音跟蚊子一样小,也不会走路。在“妈妈”朱玲花的细心护理和教育下,吕平平身体壮实了很多,还学会了走路。今年7岁的小玲,生下来就被父母遗弃。由于患有重病,她的身体很差,3岁还只会说“妈”这一个字。一天,她又发病了,有气无力地躺着,脸色苍白。福利院职工林丹萍有事路过,看到她这可怜样,一把把她抱了起来安慰她。后来,当林丹萍想把她放回床上的时候,小玲的小手紧紧地拽着她的衣角,嘴里喊着“妈”、“妈”,眼神里满是期盼。林丹萍看着不忍心,问她,“你是想跟我回家吗?”小玲使劲点了点头。就这样,2000年,福利院搞第一批家庭寄养的时候,小玲成了林丹萍家的一员。由于有“爸爸”、“妈妈”、“哥哥”的疼爱,现在,小玲基本恢复了健康,智力发育也跟上了同龄孩子。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的她,平时有“爸爸”接送,晚上有“妈妈”辅导功课,周末有“哥哥”陪玩,和一个正常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工作人员在对寄养家庭进行定期随访中发现,孤残儿童与寄养父母间的感情普遍都很好。因为这些孩子从小遭到亲生父母的遗弃,尽管生活在福利院不愁吃穿,可对父爱、母爱、手足之情等亲情的渴望尤其强烈。一旦他们有了“家”,有了“爸爸”、“妈妈”、“姐姐”或者“哥哥”,就会特别珍惜。再加上这些寄养家庭的父母都很有爱心,所以双方容易越相处感情越深。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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