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查获近年天津口岸最大携带外币出境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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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6月6日消息(记者石峤通讯员书媛)近日天津海关向媒体透露,天津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在办理CA103航班(天津--香港)出境手续时,从一名台湾籍旅客的行李中查获藏匿未报欲走私出境的现金48万美元。这是天津口岸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携带外币出境案。 目前,此案已由海关缉私部门立案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超出上述金额的,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即《携带证》应同时盖有“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等值的应当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据了解,《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活动。海关提醒出入境旅客要了解和遵守有关规定,合法携带货币进出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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