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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30多万公款划入囊中 得逞4年单位却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37 龙虎网

  【龙虎网讯】自认为受到领导排挤,一房产公司职员在办理辞职过程中萌生了报复公司的念头。此后,该职员实施“瞒天过海”之计,利用原来的身份欺骗相关部门,并通过私刻公章、利用预留的原单位空白信笺,将原单位公款30多万元占为己有。

  自认受到排挤要报复

  这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职员名叫孙朝,今年47岁,原为一家房产发展实业公司开发部业务员。2000年年初,孙朝在公司开发部工作期间,主要负责某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的前期工作。但此后的一次单位工作安排,却为以后诈骗案的发生埋下了伏笔:新来的领导在布置工作时,不再安排孙朝负责这项工作,孙朝认为自己在单位受到了排挤而对领导心怀不满。

  2000年3月,孙朝认为自己在公司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于是主动提出辞职。同时,他认为公司取得这个综合楼项目,他立下了不少功劳,于是要求单位给他发放奖金。但公司研究后认为,孙朝提出辞职可以,至于奖金要求纯属无理,因此未予答应。

  孙朝面对这样的结果,显然是难以接受的,“我辛辛苦苦联系到这个项目,而公司却无视我的功劳”,恼羞成怒的孙朝在办理辞职过程中,萌生了要报复公司的念头。

  瞒天过海实施诈骗

  如何对公司进行报复呢?离开公司的孙朝经过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一条“妙计”。“在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中,公司曾于1999年向南京市房产局垫付了代管房款33.52万元,如今有关部门已明确该项目不能进行,因此该款应退还给公司,当时这笔钱是我经手的,而公司对这笔钱款却不是很清楚,干脆我就把这笔钱转到我的名下”。

  于是,孙朝于2000年四五月间,隐瞒了其已辞职的事实,以原单位经办的某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要终止,需要退回代管房款为由,骗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函,并利用预留的盖有原单位公章的空白信笺以及私刻的印章,从南京市房产局将原单位存放在此的代管房款33.52万元转至其个人账户上。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孙朝又将该笔款项提出,用于自己成立的常州某装饰公司,作为经营开支。

  此后的几年间,没有谁向孙朝提及这笔钱款,孙朝自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

  四年多后东窗事发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关部门接到了群众关于孙朝犯罪的举报,2005年1月6日,孙朝涉嫌犯罪落入法网,案发后孙朝退赔了8.5万元。

  为报复30多万公款划入囊中 得逞4年单位却不知

  作者:宗一多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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