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私自发包土地 将50万平方米草原变作耕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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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2:13 生活报 | ||||||||
本报讯 本报近日接到投诉:哈市呼兰区杨林乡沈井村原村长离任前,擅自将安卜屯约50万平方米的草原卖掉。目前,这片用于养活村上千头牛羊的草原已经被开垦成耕地,而呼兰区草原管理站却证明已恢复植被。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草原变耕地 千头牛羊无草吃
1日中午,记者赶到沈井村安卜屯,在此地负责人许文带领下,来到已经被卖掉的草原边:眼前是已经翻好土的耕地,耕地里已经长出了约10厘米高的黄豆苗。据许文介绍,这约50万平方米的耕地原本是该村惟一的一片草原,村上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牛羊,每到春夏季节,村民们就会到这里放牛放羊。 说起草原被卖一事,村民们气愤不已。据该屯屯长宋学军介绍,2000年5月6日,就在即将进行村长换届选举的前几天,当时的村长曹臣组织召开村委会,决定将约80万平方米(其中含有50万平方米的草原)的土地发包,发包期为10年,承包金为10万元。当时许多村民都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曹臣还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同承包户李忠财签订了合同。 据村民介绍,2000年5月13日,该村重新选举了村长,曹臣落选。 草原监理站出假证 已恢复植被 2000年秋天,承包人李忠财将草原变成耕地,村民们为此将李忠财告上法庭。按照《草原管理法》规定,草原使用者应严格保护草原植被,禁止开垦和破坏,违反规定开垦草原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业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开垦,恢复植被,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罚款。 就在呼兰区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调查时,呼兰区草原监理站出具证明:2002年6月草原监理站已对李忠财进行处罚,被破坏的草原植被已经恢复。对此,许文介绍,承包户李忠财一直没有恢复草原植被。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但不支持终止合同 2004年,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查后认为,原村长曹臣私自与李忠财签订承包合同的行为超越职权,违反了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人同意的法律规定,依法应认定无效。但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至此,该村村民要求终止合同恢复草原植被的要求仍无法实现。(本报记者 孙娜 文/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