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支付生活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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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2:14 今晚报 | ||||||||
读者李震问:我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我们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后来与一家外国公司合资。合资前,我是老国有企业职工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资后,我的劳动合同将于2006年6月份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同意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我生活补助费?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答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有企业整体合资后原固
(晁振源 付云鹏 王楠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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