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批人民陪审员上岗审案 权力与法官同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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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6: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6月6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吕天安)近日,在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里,来自县卫生局的人民陪审员王能康和房管局的万小红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了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审理。这是余干县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上岗后参加陪审的第一案。 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认真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案件发生的经过,并认真审查了当事人作案动机。在法庭休庭合议时,人民陪审员认真查看
刚审完案的人民陪审员王能康倍感振奋地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我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既要对受害人负责,更要对被告人负责,不能偏袒,又不鄙视,要使被告人罚当其罪,受害人得到慰籍。” 据了解,从5月起,余干县新任命的10名人民陪审员将陆续走上审判法庭参与断案,他们将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并组成合议庭。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人民陪审员正式参加到法院案件的审理当中,既能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又能代表广大群众监督案件的审理,同时也对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