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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偷工减料酿惨剧续:包工头无资质及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2:3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萌、徐东洲) 昨日上午,记者从桥西区相关部门获悉,6月5日发生的在建二层楼坍塌事故的包工头刘某无任何施工资质及手续,该楼兴建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昨日上午,包工头刘某以及租赁大院的租赁者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振头办事处的付主任介绍,5日中午,他们紧急召集辖区各村的负责人赶至事发现场召开现场会,强调辖区各主管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没有施工资
质的以及手续不全的立即停工。

  付主任告诉记者,通过对包工头刘某的初步审讯得知,刘某系鹿泉市永壁乡人,今年45岁,承办此工程无任何施工资质及手续。通过现场初步调查来看,其所承建的二层楼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目前,安监部门已经对坍塌现场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鉴定。

  据负责处理此案的振头派出所杨所长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对包工头刘某以及租赁大院的租赁者王某进行了审查。据刘某交待,他从事建筑行业已经有五六年了,平日主要在农村建一些小二层楼,建房时,多是房主自己备料,而他只是从中挣些施工费,因此也没什么施工资质、批件等手续。刘某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是他始料未及的。对于每平方米300元的承建费用,刘某承认由于对方给的价钱太低,而自己为了挣钱,采取了偷工减料的行为。此外,调查人员还了解到,租赁大院的王某在使用土地建房时,同样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其私自雇佣无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建楼存在问题,昨日上午,刘某和王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记者从医院获悉,目前已有两名轻伤者出院,其他人仍住院观察,但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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