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同名学校“互不服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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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4:06 新京报 | ||||||||
西城一心算学校告通州同名学校“搭便车”索赔80万,对方予以否认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昨日,位于西城和通州的两家都叫“东方金子塔”的儿童心算教育学校,因为一模一样的校名将官司打到北京高院。2001年12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东方金子塔儿童潜能培训学
肖雷认为,自己的学校已开办3年,投入50多万元的广告费,创办30余家加盟学校,无论规模还是影响都比“通州东方金子塔”大很多,对方“搭便车”的意图非常明显。遂在一番调查取证后起诉至法院,并索赔80多万。 一审法院认定“东方金子塔”在相关领域已具一定知名度,通州校以该名义招生,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于是判令通州校立即停止使用“东方金子塔”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2万元。 随后,双方都提起了上诉。通州校校长张继良表示,他们学校的牌匾在2002年12月1日就已经做好,12月3日便以“东方金子塔”名义招生。此时,西城校的名称还没有得到批准,他们根本无“便车”可搭。而西城校则认为法院判赔得太少,法院判赔2万元经济损失依据不明。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