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变“花脸”商家赔七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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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王小溶记者汪仁洪)近日,南充市西充县何女士购买广州生产的某品牌祛斑霜,本希望“驱逐”脸上几粒雀斑,谁知用后光鲜的脸蛋却变成“大花脸”。5日上午,西充县工商局调解该起化妆品烧伤纠纷,令祛斑霜经营者给予消费者7000元赔偿。 5月11日,为祛除脸上雀斑,约30岁的何女士及丈夫到西充县“姚记化妆品门市部”购买广州生产的某品牌祛斑霜一号、二号套装一盒。回家后,何女士急切地涂抹在脸上。次日
6月5日,何女士痊愈出院,脸上没有留下任何斑痕。西充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马上组织双方调解。在此,西充县消协郑重提醒爱美女士:不要轻信“快速美白”的宣传,对祛斑霜产品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检验报告及特殊生产许可证,想要安全、有效祛斑,最好到正规医院皮肤科咨询,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