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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减规费 11的哥要告公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5: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不减规费11的哥要告公司(图)
图片说明:的哥出示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 摄影 江宏景

  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从4月起停止征收,出租车司机何师傅满以为每月向出租车公司所缴纳的规费也会因此减少,但公司照常收取规费。昨日,包括何师傅在内的捷跑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跑公司)的11名出租车司机联合停工,向公司讨要说法,并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何师傅称,今年4月,国家就不再征收200元的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此项费用也包含在他们每月向公司缴纳的规费里面。“这一减免,意味着以后每个月少交给公司200元规费。”何师傅说,昨天本来是他们交规费的日子,但是他们去公司交钱时却发现规费并没有因为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的免除而减少。他们和公司协商退钱,但是公司不同意。

  捷跑公司徐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明确说明“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到底是不是从规费中缴纳的。他表示,国家目前没有正式红头文件出台要求必须退费给司机,他们会和公司的司机协调解释好这个问题,“一切依照双方的承包合同来处理”。

  据了解,捷跑公司和司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期间,该承包车、驾驶员、证照、营运年审年度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注:司机方)承担;营运中产生的一切新增费用、项目及新增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这一条,司机的理解是“一切费用”包括了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而公司方面则认为并未明确。

  成都市出管处李副处长接受采访时称,4月份以后政府的确未再收取城市公用建设附加费。在司机向公司缴纳的规费中,应当包括国家应征收的各种税费、企业各种成本、投资收益等。但是在国家税费政策调整后,司机如何缴纳相关费用的问题,要看不同公司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明确规定,税费增减由司机承担,那么司机向公司缴纳的规费就应当随着国家税费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有部分公司向司机退钱,就是因为公司和个人签订合同中有这一项。

  本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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